本所專長於證券、銀行、投資、高科技、及商務訴訟,客戶多為一流跨國金融集團及國內金融、高科技公司。為客戶提供專屬而有效率的法律服務為同仁尋求最大的舞台及成長機會。

 
 

資格: 具國內律師執照,五年以上訴訟、智財權、銀行或證券法務經驗,具國外執照或大陸學歷尤佳。

特質:英文說寫能力佳,願協調同仁及指導新進律師

發展性:有內部創業、及海外、大陸工作機會